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现因工作需要,我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人事处指导监督下,图书馆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湖南师范大学编外用工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邮箱278061677@qq.com,并对其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8月1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图书馆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方式
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测评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考核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由图书馆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本人,请应聘者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校医院或三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后采用劳动合同用工形式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3500元/月,社会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图书馆总支办 曹老师 13379872349
举报电话: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88872206
学校人事处 0731-88872346
湖南师范大学图书馆
2023年8月10日
湖南省第一测绘院、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系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统筹领导,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5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8日0时至2023年8月20日24时。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PDF格式。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相关人员。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自然资源管理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综合,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专业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5935106(湖南省第一测绘院)
0731-85532065(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
举报电话:0731-8999131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9日
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湖南省第一测绘院、湖南省第二测绘院、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湖南省地质博物馆系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统筹领导,厅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9个,招聘计划26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11月30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地点
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49号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3楼306室
湖南省第一测绘院: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4段158号地信大厦B座703室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4段158号地信大厦A座508室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4段158号地信大厦A座810室
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4段158号地信大厦A座1127室
湖南省地质博物馆: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杉木冲西路49号湖南省地质博物馆南栋3楼305
3.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4.报名资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PDF格式。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⑤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相关人员。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得分即为最终成绩。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直接考核成绩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991374(湖南省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0731-85935106(湖南省第一测绘院)
0731-86901016(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0731-85656341(湖南省第三测绘院)
0731-85532065(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
0731-89991302(湖南省地质博物馆)
举报电话:0731-8999131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纪委)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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