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58年,是市属公益性、服务性国有企业,主营城市公交客运服务,辅营能源投资、广告经营、物业经营服务等市场化业务。现有公交巴士、公交发展、公交新能源3家控股子公司,健宁交通服务、公务用车服务、广告、物资、站场物业5家全资子公司,村镇公交、北汽银建巴士汽车服务、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湖南京建4家参股公司以及公交票务结算及智能调度中心。
公司现有员工2500多人,运营线路109条,线路总长度1268公里,运营车辆1462台(含9列智轨电车),城区公交车电动化率达100%。近年来,公司秉持“人民公交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以“建设人民满意公交”为目标,大力发展“绿色公交、便民公交、科技公交、幸福公交”,圆满完成“公交电动化三年行动计划”,开通全球首条ART运营示范线路,建成“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实现全国公交“一卡通”,在我市创建“公交都市”、建设两型社会中勇担重任,推动我市成功跻身全国首批绿色出行创建考核评价达标城市。公司先后获得“全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秀贡献企业”、“全国交通运输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优秀电动汽车运营商”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新时代新征程上,公司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勇担“三高四新”使命任务,锚定成为“市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公交运营综合服务商”企业愿景,坚持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业务两轮驱动,着力打造民生服务、智能信息、投资运作、产业发展、员工成长五大平台,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贡献公交力量。
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1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要求
(一)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个别岗位放宽到专科生),年龄要求26周岁及以下,即199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
(四)具备履行岗位要求的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五)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公交公司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9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招聘条件以公告为准。
请应聘者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将报名资料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发送至指定邮箱(zzrcjt@yeah.net)。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提交资料: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交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学信网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④岗位要求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以及《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报名简历》(见附件)、《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见附件)等资料。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中,对于存在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学校警告、记过处分的人员;有信用违约记录的失信人员;有其他违纪违法记录的人员;不符合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人员等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者列入公司招聘黑名单。
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含),对少数专业特殊且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分别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采用百分制且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达到70分的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人才网、株洲市国资委、株洲公交公司官网、株洲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环节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同时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因素,无法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二)咨询电话:0731-22111236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8:00)。
(三)监督电话:0731-28685828。
本站已支持IPv6 Copyright C 2009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株洲民企炎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湘ICP备2021012183号 湘ICP备12005371号 湘公网安备43020002000224号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日丰庭下G层大厅 EMAIL:
Powered by PHPYun.